山东大学2020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特制定简章如下。
我校2020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专业如下: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组别的专业,最多可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物理/化学/生物”表示三门任选一门即可;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通过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1.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2.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总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满分的70%。
3.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需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12-22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报名相关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
(2)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抄写指定内容并签名,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3)各类获奖证书(不得超过三项)。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扫描后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考生和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证明材料以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为准,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资料上传。
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我校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及综合素养,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名单
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组别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1.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且高考总成绩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1)报考第1、2、3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前25000名,其中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以官方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名单为准)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即可报考。
(2)报考第4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2.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资格的专业组别保持一致,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3. 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组别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安排。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学校考核成绩(换算成百分制)*15%。
4. 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1. 我校2020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31-88363636)。
4.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5.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6. 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网址:https://www.bkzs.sdu.edu.cn
微信公众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QQ群:979506597(优先选用)
电话:0531-8836478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传真:0531-88564787
E-mail:sd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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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 钟启鸣
编辑 / 万钊廷
责编 / 宋沁潞